地税国税什么时候合并的?
2025-11-05 17:01:39智汇动态
2018年,中国税收征管领域发生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变革——省级及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全面合并。这一改革终结了持续24年的分税制征管模式,推动中国财税体制朝着高效化、集约化方向迈出了关键步伐。本文将从历史脉络、改革动因、实施进程及深远影响四个方面,系统梳理国地税合并这场改革的来龙去脉。
一、分税制改革:国土地课税分立的起点
1994年,中国开启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其核心在于通过“分税、分机构、分权”的方式,重构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在此框架下,原统一税务机构被拆分为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
1、国家税务局:主要承担增值税、消费税等中央税种的征收工作,同时负责中央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资源税等共享税中中央部分的征收,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
2、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地方税种,以及共享税中的地方部分,归地方政府管理。
这一设计有效解决了当时中央财政收入占比过低的问题。数据显示,1993年中央财政收入占比仅为22%,改革后这一比例迅速提升至45%以上,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得到显著增强。然而,国地税分立模式也埋下了征管成本高、信息沟通不畅形成壁垒、政策执行存在差异等隐患。
二、改革动因:技术进步与体制矛盾的双重驱动
(一)技术进步突破征管瓶颈
1994年分税制实施的时候,受信息技术水平限制,中央难以直接掌握地方税源数据,只能是依赖地方税务局代征部分税收。随着金税工程推进,尤其是在2016年“金税三期”系统全面上线,税务部门实现了对增值税发票全生命周期的电子化监控,以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信息化管理。技术突破使中央可直接通过数据系统完成税收征管,无需依赖两套独立机构。
(二)分立模式暴露效率问题
1、纳税人成本激增:企业需分别向国税、土地课税报送财务报表、接受稽查,重复填表、多头跑腿现象普遍。
2、征管资源浪费:两套机构在基层存在职能重叠,部分地区国税、土地课税办公场所相距数公里,导致人力、物力低效配置。
3、政策执行差异:国土地课税对税收优惠、税基认定的标准不一,引发企业公平性质疑。
(三)营改增倒逼体制调整
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原属土地课税的营业税被增值税取代,土地课税部门征管范围大幅收缩。尽管共享税中的地方部分仍由土地课税代征,但国税部门已承担主要征收任务,两套机构并存的必要性显著降低。
三、合并进程:从顶层设计到全面落地
(一)政策酝酿与试点
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国税、土地课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合作不合并”的过渡方案,通过联合办税、信息共享缓解分立矛盾。然而,实践表明合作模式未能彻底解决效率问题,合并呼声日益高涨。
(二)全面合并实施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土地课税机构合并”。具体进程如下:
1、省级合并:2018年6月15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国税局、土地课税局合并挂牌。
2、市级合并:2018年7月5日,535个市级新税务局集中统一挂牌。
3、县乡合并:2018年7月20日,全国县级和乡镇新税务机构完成挂牌,实现四级机构“36天全面合并”。
合并后,新税务机构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承担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四、改革影响:效率提升与治理优化
(一)纳税人获得感显著增强
合并后,企业可通过“一厅通办”“一网办理”完成所有税务事项,申报时间缩短50%以上。
(二)征管效率实现质的飞跃
1、资源整合:基层税务部门可统筹调配人力,将更多资源投向风险防控、纳税服务等领域。
2、政策统一:全国执行统一的税收执法标准,消除国土地课税政策差异引发的争议。
3、数据赋能:依托金税四期系统,税务部门可实时监控企业税负变化,精准识别避税风险。
(三)财政体制深化调整
合并未改变中央与地方税收分享比例,但为后续改革奠定基础。
总之,地税国税合并是中国财税体制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它不仅解决了分立模式下的效率困境,更通过技术赋能与制度创新,构建了“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