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热门商标怎么做?
2025-09-09 14:00:56智汇动态
在商业领域,曾出现过这样的现象:某网红茶饮还未注册核心商标,就被他人抢先提交申请;某老字号的招牌标识,突然被外地企业注册并要求其停止使用 —— 这些行为,便是 “抢注热门商标”。抢注并非合法的商标注册,而是指行为人利用商标注册的时间差或信息差,将他人已使用但未注册、或即将注册的商标,抢先向商标主管部门申请注册的不正当行为。它看似遵循了商标注册的表面流程,实则违背了 “诚实信用” 原则,不仅损害原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更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了解抢注的常见程序,才能更好地防范此类行为,守护品牌的合法权益。
抢注商标的第一步,是 “监测筛选目标”,这是抢注者寻找 “可乘之机” 的关键环节。抢注者通常会通过多种渠道收集信息:一是关注市场热点,如新兴网红品牌、爆款产品的标识,这类品牌往往因快速走红而忽视商标注册,成为抢注目标;二是跟踪未注册的老字号、非遗标识,部分传统品牌因缺乏知识产权意识,长期使用却未申请商标,给抢注者留下空间;三是监测商标公告,对他人刚提交申请但尚未核准的商标,若发现其存在 “瑕疵”(如材料不全、类别覆盖不全),便伺机在关联类别抢注。例如,某抢注者发现某新锐服装品牌仅注册了第 25 类服装商标,未注册第 35 类广告、销售类别,便迅速提交该品牌标识在第 35 类的注册申请,企图日后通过 “商标授权” 获利。
抢注的核心程序,是 “提交抢注申请”,抢注者会刻意模仿合法注册流程以掩盖不正当目的。他们会按商标注册的常规要求准备材料: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提供清晰的商标图样,甚至会伪造该商标在抢注类别 “已使用” 的证据(如虚假的销售合同、宣传海报),以满足商标注册对 “显著性” 或 “使用需求” 的要求。在选择注册类别时,抢注者常采用 “全类抢注” 或 “关联类别抢注” 策略:前者是将他人商标在 45 个商品 / 服务大类全部申请注册,全面封锁原使用人的发展空间;后者是针对原使用人可能拓展的领域抢注,如为餐饮品牌抢注其在食品加工、外卖配送类别的商标。提交申请后,抢注者会等待商标局的审查,若未被发现异常,商标可能进入公告期,此时抢注行为已对原使用人构成威胁。
抢注的后续程序,是 “应对异议与维权”,这一阶段常伴随着原使用人与抢注者的法律博弈。当原使用人发现商标被抢注后,可在商标公告期内(通常为 3 个月)向商标局提交 “异议申请”,需提供以下证据:一是商标的 “在先使用证据”,如最早使用该商标的合同、发票、广告宣传资料,证明自己才是商标的真正权利人;二是抢注者 “恶意” 的证据,如抢注者曾与原使用人有合作关系、或明知该商标已被使用仍抢注的聊天记录、邮件等;三是商标的 “知名度证据”,如媒体报道、获奖证书,证明该商标已为公众熟知,抢注行为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若异议成立,抢注申请会被驳回;若异议失败,原使用人还可在商标核准注册后 5 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 “宣告商标无效”。但这一过程往往耗时耗力,某老字号品牌为夺回被抢注的商标,历经异议、无效宣告、行政诉讼等程序,耗时近 3 年才最终维权成功,期间不仅错失市场机遇,还承担了高额的法律成本。
抢注的程序虽看似 “合规”,但其本质是对商标注册制度的滥用。要遏制此类行为,既需要原使用人提高知识产权意识 —— 在商标使用初期就及时申请注册,定期监测商标动态,不给抢注者可乘之机;也需要商标主管部门加强审查力度,通过大数据监测识别恶意抢注的特征(如同一申请人短期内大量抢注他人商标、提供的使用证据存在明显伪造痕迹),从源头阻断抢注申请;更需要完善法律制度,加大对恶意抢注者的处罚力度,如明确抢注行为需承担赔偿责任、将恶意抢注者列入 “失信名单”,形成有力震慑。
商标是品牌的 “生命线”,抢注商标的程序看似是对规则的利用,实则是对商业道德与法律底线的突破。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重要的今天,每个市场主体都应尊重他人的创新成果与品牌权益,摒弃 “抢注获利” 的短视思维。唯有坚守诚实信用原则,规范商标注册行为,才能让商标制度真正成为保护创新、促进公平竞争的基石,为品牌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