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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电子合同服务

2021-06-10 14:34:47新闻资讯

随着电子商务交易量的逐年上升,电子合同的签署量和种类也日趋增加,传统的合同管理方式已不适应新时期的管理工作需求。电子合同服务也就应运而生,接下来就和小编来一起了解一下电子合同服务吧。


电子合同服务


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电子合同以其传输方便、节约等特点得以出现,其虽然也通过电子脉冲来传递信息,但是却不再以一张纸为原始的凭据,而只是一组电子信息 EDI和E-mail是电子合同的基本形式,两者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优势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占据了一席之地。电子合同与传统的合同有着显著的区别,电子的合同当事人、要约、承诺及合同的效力问题都是现代立法的中的一个难点。

电子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做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行为和过程。任何一个合同的签订都需要当事人双方进行一次或者是多次的协商、谈判,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即可成立。电子合同服务的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

电子合同作为合同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成立与传统的合同一样,同样需要具备相关的要素和条件。世界各国的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大都减少不必要的限制,这种做法是适应和鼓励交易行为,增进社会财富的需要,所以说在电子合同的成立上,只要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即可成立。

关于合同中的主要条款,现行的立法是很宽泛的,我国的《合同法》第12条做了列举性的规定,但是该列举性规定是指一般条款。笔者认为,就合同的主要本质而言,在合同主要条款方面如果当事人有约定,要以双方约定为主要条款,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的予以确定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订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电子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相应的要件:

首先,订约人的主体是双方或者是多方当事人,合同的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其次,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于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最后,合同的成立应该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以上就是电子合同服务的相关知识,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的话,欢迎咨询悟空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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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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