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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的抵押权从什么时候开始?

2024-11-22 14:43:45财税干货

动产抵押的抵押权从什么时候开始?抵押权是指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不转占只是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可是动产抵押的抵押权从什么时候开始?接下来悟空财税小编将针对抵押权展开讨论,有兴趣的读者朋友可以参考。

 

动产抵押的抵押权从什么时候开始?

 

1、动产抵押权开始时间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一般动产抵押权:

 

在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是未经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和正常经营活动中已付款和取得动产的买受人。

 

(2)汽车、船舶、企业的设施设施等抵押的动产需要办理登记的:

 

抵押合同以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开始生效的。

 

2、抵押权的定义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以转占有而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如果发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况,可根据抵押合同将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就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以上叙述中,抵押权人、抵押人及抵押财产的解释如下:

 

(1)享有抵押权的人为抵押权人(亦即债权人)。

 

(2)提供抵押财产的人为抵押人。

 

(3)供作担保的财产称为抵押财产。

 

3、抵押合同的具体内容

 

设立抵押权时,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合同内禁止约定“绝押条款”。抵押合同除法律特殊规定情况外,一般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其内容包括: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使用权归属。

 

(4)担保的范围。

 

4、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

 

抵押合同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签订抵押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

 

(2)抵押合同需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履债期限、担保范围等条款;

 

(3)以下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

 

-土地所有权;

 

-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至此,关于动产抵押的抵押权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问题已解答完毕,如遇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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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的抵押权从什么时候开始?

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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