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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是怎么计算的

2024-10-24 15:11:56新闻资讯

残保金是怎么计算的了?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注意:

①单位年底实际在职职工人数包括单位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6个月以上),与计税工资人数一致。

②在岗残疾职工人数是指经残联劳动服务机构确认的残疾人数。

③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④职工工资总额为应发工资,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及五险一金。

扩展资料: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在计算中残疾人人数是指已经通过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的人数(如果企业安置了10名残疾人但是没有申报审核或者因为别的原因错过了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时间,在计算缴纳残保金的时候是按照未安置残疾人就业来计算的)

举例计算:

1、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在征缴年度成立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从地税登记日下一个月开始计算时间,2015年12月完成地税登记的单位不需要申报审核201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例如,某注册公司15年6月1日完成了地税的相关登记,并且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职其在职职工总数为100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2015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100人×1.7%×5/12月)。

2、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的按就业实际月份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3、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例如,某单位2015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并且未安排残疾人,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

以上就是残保金是怎么计算的全部内容,希望各位读者有所帮助,期待大家在评论区进行留言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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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

  • Q: 都有什么票据可以用来做账?

    A: 发票、银行单据、工资表、现金借还款收支单据、库存商品盘存表等。
  • Q: 我可以不请会计,自己做账吗?

    A: 不行的, 《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是会计才能做账。
  • Q: 每月产生的票据怎么给到你们呢,可以上门来取吗?

    A: 我们不提供上门取票服务,当月产生的票据需要您在30号前寄送到我司,会计收到后进行账务处理。
  • Q: 记账的会计都是专职的吗?

    A: 是的,我们的会计团队都是平均从业经验在4年以上的,深知各行各业的财务处理,绝对资深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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