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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限额调整后的其他相关费用

2024-05-29 17:01:17百科全书

我国对研究开发费用的其他相关费用作了限额调整,具体经限额调整后的其他相关费用内容是及如何规定的,又应该怎样计算呢,接下来就让我们跟随小编今天关于经限额调整后的其他相关费用的内容。

 

一、经限额调整后的其他相关费用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发布的《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规定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相关细则。其中,规定了“其他相关费用”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总值的百分之十。

 

2、根据最新的公告,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为75%的企业在2022年第三季度期间内,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百分之一百。

 

3、如果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原先按照每个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方法将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究开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二、其他相关费用中包含的限额计算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六条规定了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的范围,其中包括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等三项。这三项费用属于企业所得税中的限额扣除项目。

 

1、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的限额扣除标准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5%部分。

 

2、职工福利费的限额扣除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部分。

 

3、如果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或补充医疗保险费超过了扣除限额,企业需要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4、对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计算,是否应该将超过限额的金额在研发费用和其他成本费用之间进行分摊,存在争议。相比之下,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应按照公司的视野角度去计算是否超过限额。此外,这三项费用属于“其他相关费用”,受到10%比例限制。

 

今天关于经限额调整后的其他相关费用的内容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遇问题,欢迎咨询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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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限额调整后的其他相关费用

答疑解惑

  • Q: 都有什么票据可以用来做账?

    A: 发票、银行单据、工资表、现金借还款收支单据、库存商品盘存表等。
  • Q: 我可以不请会计,自己做账吗?

    A: 不行的, 《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是会计才能做账。
  • Q: 每月产生的票据怎么给到你们呢,可以上门来取吗?

    A: 我们不提供上门取票服务,当月产生的票据需要您在30号前寄送到我司,会计收到后进行账务处理。
  • Q: 记账的会计都是专职的吗?

    A: 是的,我们的会计团队都是平均从业经验在4年以上的,深知各行各业的财务处理,绝对资深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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