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

400电话:4000-360-088 手机:13752889949 投诉电话:13996226688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有何规定?

2021-09-13 09:23:38财税干货

对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有何规定大家都了解多少呢?那么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有何规定的相关内容吧。


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1、据地税函[2001]80号文: 2002年度起,我市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减除费用由原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1,000元,并按实扣除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比例提取并向指定机构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简称四金)。

1、据渝地税函[2001]80号文,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有以下规定:

2002年度起,我市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减除费用由原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1,000元,并按实扣除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比例提取并向指定机构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简称“四金”)。

鉴于学校教师与医院医生、护士实行的工资制度不同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根据省地方税务局对《关于教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如何确定免税项目的请示》的批复(渝地税函[1997]121号)规定,从2002年起,教师、医生、护士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扣除金额的计算不再比照实行公务员工资制人员的扣除标准,改按上述规定执行。

2、按照重庆省地税局通知精神,2002年度起,全省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为每人每月1,000元,个人按规定比例向指定机构实际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据实扣除,“四金”不再实行每人每月300元的定额扣除标准。

所有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在支付个人工薪所得时,均按上述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实行公务员工资制人员的工薪所得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不再扣除“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102元”和职务津贴。

(注:渝地税函[2001]80号文:2001年度,我市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扣除金额为每月800元以及“四金”。为计算简便,可选择“四金”定额扣除方法,标准为每月每人300元,同一单位计算“四金”扣除额时,只能在定额扣除和按实扣除两种办法中选用一种。

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扣除金额为每月800元以及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102元、职务津贴(岗位津贴、基础津贴)、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差旅费津贴。)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有何规定的详细讲解。

当前阅读: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有何规定?

答疑解惑

  • Q: 都有什么票据可以用来做账?

    A: 发票、银行单据、工资表、现金借还款收支单据、库存商品盘存表等。
  • Q: 我可以不请会计,自己做账吗?

    A: 不行的, 《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是会计才能做账。
  • Q: 每月产生的票据怎么给到你们呢,可以上门来取吗?

    A: 我们不提供上门取票服务,当月产生的票据需要您在30号前寄送到我司,会计收到后进行账务处理。
  • Q: 记账的会计都是专职的吗?

    A: 是的,我们的会计团队都是平均从业经验在4年以上的,深知各行各业的财务处理,绝对资深靠谱。

热门文章

  • 服务监督

    全程监督有保障

  • 安全保障

    SSL/TDE数据加密

  • 售后无忧

    不满意随时退款,权益硬保障

  • 专业解答

    平均4年行业经验 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