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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摊销

2025-06-27 10:57:11新闻资讯

土地使用权摊销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土地使用权摊销、摊销年限及其他相关规定,悟空财税小编准备了今天的文章,大家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名词解析

1、土地使用权摊销是指对除固定资产之外,其他可以长期使用的经营性资产按照其使用年限每年分摊购置成本的会计处理办法,与固定资产折旧类似。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按要求计提摊销。

2、摊销公式:年摊销额=无形资产原值/摊销年限、月摊销额=年摊销额/12

3、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当期入账,应于当月记提累计摊销,摊销分录为:

(1)新会计准则,摊销分录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二、摊销年限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五条和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1、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2、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3、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4、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三、只有土地使用权要交房产税吗?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根据具体情况包括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即使企业只有土地使用权,根据描述,作为经营管理者,企业仍需要缴纳房产税。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房产税的税率根据房产余值或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分别为1.2%和12%。如果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三条和第六条的规定,房产税可以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减半征收。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本地区主管税务部门。

以上就是今日小编为各位讲解的关于土地使用权摊销的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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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摊销

答疑解惑

  • Q: 都有什么票据可以用来做账?

    A: 发票、银行单据、工资表、现金借还款收支单据、库存商品盘存表等。
  • Q: 我可以不请会计,自己做账吗?

    A: 不行的, 《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是会计才能做账。
  • Q: 每月产生的票据怎么给到你们呢,可以上门来取吗?

    A: 我们不提供上门取票服务,当月产生的票据需要您在30号前寄送到我司,会计收到后进行账务处理。
  • Q: 记账的会计都是专职的吗?

    A: 是的,我们的会计团队都是平均从业经验在4年以上的,深知各行各业的财务处理,绝对资深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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