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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2021-10-25 08:58:44新闻资讯

2016年12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决定自2017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那么,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哪些注销登记不适用简易程序呢?

《指导意见》充分尊重企业自主权和自治权,明确了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这些条件包括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适用的企业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类型不包括在内。

哪些情况下适用简易注销登记?

《指导意见》列明了不适用简易注销的8种情形,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前应当对是否存在这8种情形进行确认,并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承诺书,郑重承诺不存在这8种情形;如果企业承诺不实,则构成违法失信,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联合惩戒。登记机关对申请企业是否存在除外情形进行形式审查。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曾经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如在向工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时已经被依法移出,登记机关可以依照《指导意见》为其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在进行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期内,如有个人、单位、监管部门提出异议,登记机关便可驳回简易注销登记申请。简易注销虽然简单方便,但却更为严格。不管因为任何原因(比如被提出异议、公告期满后的一个月内未到登记机关申请等)被登记机关驳回,便不可在进行简易注销。如任要进行注销,只能按照一般注销程序进行。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公司在进行简易注销的时候,是需要按照公司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办理,这样才是正确的做法,这点希望大家明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有关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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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疑解惑

  • Q: 都有什么票据可以用来做账?

    A: 发票、银行单据、工资表、现金借还款收支单据、库存商品盘存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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