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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正常户

2024-08-08 14:01:29百科全书

不少企业赶在一年的最后一个月注销,结果却被告知:企业是非正常户,需要解除。小编发现很多人不清楚这方面的问题,一些纳税人对此存在误区,以致出现了税务风险还全然不知,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那么它对公司有何影响呢?下面小编将针对非正常户有何影响这个问题来给大家详细讲讲,感兴趣的快来看看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第3条规定:纳税人负有纳税申报义务,但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将其认定,并停止其发票领用簿和发票的使用。

 

相关信息会被公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第2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在认定的次月,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媒体上公告。纳税人为企业或单位的,公告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纳税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公告业户名称、业主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

 

开发票会受到影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范围。

 

影响纳税信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20条规定,有相关记录或者由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第6条规定,有相关记录是指:在评价年度12月31日为非正常状态。由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是指:由直接责任人员在认定之后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企业。

 

法定代表人重新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有影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第2条规定:加强相关异地协作管理。税务机关要加强相关信息交换,形成对此管理的工作合力。对相关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报办理新的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限量供应发票。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异地为相关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应通知其回原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原税务机关办结相关涉税事宜后,方可申报转办正式的税务登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第3条规定:已认定的纳税人,就其逾期未申报行为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并补办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无需纳税人专门申请解除。

 

所以,大家一定要留意非正常户有何影响,避免出现税务风险还全然不知,以至于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出来的有关非正常户有何影响的全部内容了,如果还有相关问题的小伙伴们也欢迎登录悟空财税官网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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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正常户

答疑解惑

  • Q: 都有什么票据可以用来做账?

    A: 发票、银行单据、工资表、现金借还款收支单据、库存商品盘存表等。
  • Q: 我可以不请会计,自己做账吗?

    A: 不行的, 《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是会计才能做账。
  • Q: 每月产生的票据怎么给到你们呢,可以上门来取吗?

    A: 我们不提供上门取票服务,当月产生的票据需要您在30号前寄送到我司,会计收到后进行账务处理。
  • Q: 记账的会计都是专职的吗?

    A: 是的,我们的会计团队都是平均从业经验在4年以上的,深知各行各业的财务处理,绝对资深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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