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介绍
2022-11-30 08:52:12悟空动态
2018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怎样的,有哪些规定呢,下面将介绍2018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一、2018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规定
(一)时间
纳税年度结束后5个月(次年1月1日至5月31日)。
(二)对象
汇算清缴对象有两个:1、实行核算征收的企业;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
(三)注意点
无论盈亏,也就是说企业在判定地情况下,有没有在减免期的情况不论,再怎么样必须去进行最终结算这一程序才行。

二、怎么进行清缴
1、填写纳税申报表,附相关材料
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结束后45日内根据财务报表进行纳税调整,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包括纳税调整项目表、减免项目表、合资企业利息分享、股息收入纳税表等),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纳税人除提供上述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外,还应附以下相关信息:
A、财务、会计年度决算报表及其说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相关财务资料;
B、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凭证;
C、外出经营活动的税务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证明;
D、国内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E、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
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审查所提交的材料
A、主管税务机关收到主体的纳税主体的本人提供的材料或有委托他人或者机构进行纳税代理的相关文件、在对于其材料进行接受之后,要审核名称、电话号码、地址、银行账户等基本信息后,要求纳税人提供变更依据;变更内容属于其他部门管理范围的,敦促纳税人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依据复印件移交主管税务机关。
B、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申报,同时判断进行税收调整在审计中发现纳税人的申报有计算错误或遗漏的,对于这种情况而言,主管机关必须要即使说明情况进行通知同时也必须要对于纳税主体进行指导工作。
C、对于纳税主体所提起的纳税申请进行金额方面的确认参照政策收取税款以及涉及到税款退税等情况
3、错误的更正
对于纳税人等相关主体在规定的年度计算的完成的45天内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发现申报错误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最终结算管理办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后,可以填写《企业所得税自查申报表》,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纠正错误,因此,税务机关调整了年度应纳所得税、补偿和退税。
4、结清税款
纳税人应当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对于过年度应纳税额的,应当办理抵扣或者退税手续。
5、申请延期纳税申请
A、水、火、风、雷、海潮等不能抗拒的情况这里主要是有关于天灾的情况,抑或是纳税人造成重大损失比如说发生抢劫偷盗行为的情况,已经对于纳税人而言造成了无法继续经营或则现金等无法使用的情况要判断而定。
B、由于国家经济政策调整的直接影响或短期货款拖欠,扣除应付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后,当期货币资金不足以纳税。纳税人应当提供有关政策调整的依据或者拖欠货款的证明和拖欠货款的证明。
深圳市有关规定
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和最终结算实施在线申报,包括网页在线申报和客户端申报。
特别注意的情形介绍:
纳税人在最终结算期内发现企业所得税申报错误的,可以在最终结算期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在线申报系统或到税务服务大厅填写纳税申报表并申报纳税。
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服务大厅设立自助税务服务区,为纳税人提供自助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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