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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的许可证要注意什么

2024-01-22 17:08:14新闻资讯

在请求药品经营的许可证时,需求注意哪些事项呢?药品运营许可证是药品出产、运营企业进行药品出产、运营活动的合法凭证,是国家对药品出产、运营活动实行监督办理的重要手法。那么,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药品经营许可证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一、预备请求资料

 

1.药品运营许可证请求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企业药品贮存设备和设备的证明资料;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企业药品检验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7.企业质量办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8.企业安全出产设备和设备的证明资料。

 

二、了解药品运营许可证的请求条件

 

1.具有与药品出产、运营活动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办理人员;

2.具有与药品出产、运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设备;

3.具有与药品出产、运营活动相适应的药品贮存条件和设备;

4.具有与药品出产、运营活动相适应的质量办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5.具有与药品出产、运营活动相适应的药品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

6.具有与药品出产、运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出产条件和设备。

 

三、获得药品运营许可证后的办理

 

1.依照药品运营许可证载明的规模和期限从事药品出产、运营活动;

2.定期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办理部门陈述运营状况;

3.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或许以其他方法非法转让药品运营许可证;

4.不得托付别人代为运营办理;

5.不得将药品运营许可证用于非药品出产、运营活动。

 

四、许可证有用期和改变事项

 

1.企业在许可证有用期内改动运营规模、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应当在改变后30日内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办理部门备案;

2.药品运营许可证有用期为5年,期满前6个月能够请求续期;

3.企业在许可证有用期内需求暂时中止运营活动的,应当在暂时中止运营活动前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办理部门陈述,并在恢复运营活动后30日内陈述。

 

五、许可证的刊出和遗失补办

 

1.企业在许可证有用期内遗失许可证的,应当在发现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办理部门陈述,并在公共媒体上声明报废后,请求补办。

2.企业在许可证有用期届满后未请求续期的,应当在停止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办理部门办理刊出手续,或许在许可证有用期之内依法停止。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事业作出更大的奉献。总之,请求药品经营许可证需求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则程序办理。企业在获得许可证后,要依照规则履行办理责任,保证药品出产、运营活动的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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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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