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

400电话:4000-360-088 手机:13752889949 投诉电话:13996226688

总额法和净额法

2023-12-07 16:21:18财税干货

总额法和净额法是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用于应对现金折扣的企业对商品销售收入等问题,今天悟空财税小编准备了总额法和净额法的定义、区别、处理补贴收入会计处理办法等内容,有兴趣可以阅读下文。

 

一、总额法和净额法

 

1、定义

 

(1)总额法定义

 

总额法是指企业按照商品销售的发票金额进行记账。

 

(2)净额法定义

 

净额法是指企业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后的净额进行记账。

 

2、区别

 

两者具有以下区别

 

(1)特点不同:

 

-总额法的特点是,现金折扣只有在购货客户在折扣期内付款时才会确认。企业为了鼓励销售客户尽早付款,在一定期限内付款可以享受一定的现金折扣。

 

-净额法的特点是,企业吸引购货客户尽早付清货款的办法。购货客户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可以享受折扣优待,超过规定期限就不能享受折扣。

 

总额法和净额法


(2)会计处理办法不同

 

在处理补贴收入的会计处理办法上,为总额法会计处理及净额法会计处理不同,具体内容如下:

 

-总额法会计处理

 

将政府补助全额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1、取得时:

 

借:××资产

 

贷:递延收益

 

2、摊销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日常活动)

 

营业外收入(非日常活动)

 

-净额法会计处理

 

将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

 

会计分录为:

 

取得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递延收益

 

购入资产时:

 

借:递延收益

 

贷:××资产

 

也就是说总额法与净额法在定义、特点及会计分录等方面都有着明显不同。

 

三、案例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中对总额法与净额法应用采取了以下案例:

 

甲公司是一家旅行社,从航空公司购买了一定数量的折扣机票,并对外销售。甲公司向旅客销售机票时,可自行决定机票的价格,未售出的机票不能退还给航空公司。

 

本例中,甲公司向客户提供的特定商品或服务为机票,该机票代表了客户可以乘坐特定航班(即享受航空公司提供的飞行服务)的权利。甲公司在确定特定客户之前已经预先从航空公司购买了机票,因此,该权利在转让给客户之前已经存在。

 

甲公司从航空公司购入机票之后,可以自行决定该机票的用途,即是否用于对外销售,以何等价格以及向哪些客户销售等,甲公司有能力主导该机票的使用并且能够获得其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因此,甲公司在将机票销售给客户之前,能够控制该机票,甲公司在向旅客销售机票的交易中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

 

总结:

 

1.航空公司负责飞行任务,而旅行社承担了向客户转移乘坐飞机的“权利”的主要责任;

 

2.旅行社在没有获得客户承诺情况下提前购买机票,且机票不能退换,故旅行社承担了机票的存货风险; .

 

3.旅行社可自行决定机票的转移价格。

 

通过上述分析,旅行社是主要责任人,收入应按机票价格确认。

 

以上就是关于总额法和净额法的内容分析,如遇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客服。



当前阅读:

总额法和净额法

答疑解惑

  • Q: 都有什么票据可以用来做账?

    A: 发票、银行单据、工资表、现金借还款收支单据、库存商品盘存表等。
  • Q: 我可以不请会计,自己做账吗?

    A: 不行的, 《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是会计才能做账。
  • Q: 每月产生的票据怎么给到你们呢,可以上门来取吗?

    A: 我们不提供上门取票服务,当月产生的票据需要您在30号前寄送到我司,会计收到后进行账务处理。
  • Q: 记账的会计都是专职的吗?

    A: 是的,我们的会计团队都是平均从业经验在4年以上的,深知各行各业的财务处理,绝对资深靠谱。

热门文章

  • 服务监督

    全程监督有保障

  • 安全保障

    SSL/TDE数据加密

  • 售后无忧

    不满意随时退款,权益硬保障

  • 专业解答

    平均4年行业经验 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