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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发出商品属于存货吗?

2024-11-25 11:58:25财税干货

发出商品一般都是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已发出但是暂时还没有收到货款的产成品与自制半成品及包装物等。在会计核算中发出商品不能作为销售处理而必须在收到货款后销售才能成立。那么企业的发出商品属于存货吗?接下来针对“发出商品属于存货吗”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在会计中企业拥有的发出商品属于存货吗?发出商品核算的一般是企业没有满足收入的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采用的是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也可以进一步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科目。


而原材料与库存商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产品、农业企业收获的农产品)和生产成本以及制造费用与周转材料(如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和发出商品还有在途物资与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加、节约减)以及委托加工物资和存货跌价准备(减)等这些科目都是属于一个企业的存货的。

 

它也指的是在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企业已经发出但还没有实现收入的产品与商品和物资。在分期收款的销售方式下销售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先交付商品而货款以后分期收回。发出商品其实一般就是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已经发出尚未收到货款的产成品与自制半成品及包装物等。在会计核算中发出商品不能作为销售处理而必须在收到货款后销售才能成立。

 

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商品发出和收取货款的情况应设置“发出商品”账户组织核算。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和代购货单位垫付的运杂费借记该账户而在收到货款之后就需要按实际所发出商品成本和已收回的代垫运杂费贷记该账户,并且是由购货单位退回的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也在该账户的贷方反映。为了简化核算手续平时发生的发出商品不在“发出商品”账户内反映而是设置“发出商品登记簿”予以登记,譬如说企业在月度内某项发出商品已收到货款那么就可以作销售进行进一步的处理。月末将已经办理委托收款手续但还未收到货款的发出商品汇总记入“发出商品”账户而下月初就用红字予以冲转。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归纳的有关发出商品属于存货吗的相关介绍内容,如果对此感兴趣的小伙伴们欢迎进一步咨询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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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发出商品属于存货吗?

答疑解惑

  • Q: 都有什么票据可以用来做账?

    A: 发票、银行单据、工资表、现金借还款收支单据、库存商品盘存表等。
  • Q: 我可以不请会计,自己做账吗?

    A: 不行的, 《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是会计才能做账。
  • Q: 每月产生的票据怎么给到你们呢,可以上门来取吗?

    A: 我们不提供上门取票服务,当月产生的票据需要您在30号前寄送到我司,会计收到后进行账务处理。
  • Q: 记账的会计都是专职的吗?

    A: 是的,我们的会计团队都是平均从业经验在4年以上的,深知各行各业的财务处理,绝对资深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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