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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到期怎么办理延期

2021-05-05 11:47:26悟空动态

建设单位再开工之前,是需要办理建筑工程许可证的,如果建筑工程许可证过期了,要怎么办呢?还可以延期吗?可以的话,那么,许可证过期怎么申请延期呢?需要注意些什么呢?施工许可证到期了怎么办呢?那么接下来就由小编讲解施工许可证到期怎么办理延期这一话题的相关内容。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或者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延期的,制作《不予延续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发送当事人。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施工许可证


注:申请单位对项目登记的办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依法向市人民政府(或省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建筑法》第九条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许可证自行废止。

《建筑法》第十条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许可证。

许可证到期办理延期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市建设局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许可证自行废止。

市建设局办事大厅一号窗口收验材料。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延期申请,即时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澄清、补充的有关情况或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材料(或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延期申请,当场制作《建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

自收到之日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建设局签发加盖东莞市建设局印章的《建筑工程许可证准予延续决定书》。

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要办理延长期限,直接向人民政府的建设局窗口进行提交材料就可以了,如果自己没有申请延期施工许可证,而且已经超过了三个月之内没有开工的话,到时候就会作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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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到期怎么办理延期

答疑解惑

  • Q: 都有什么票据可以用来做账?

    A: 发票、银行单据、工资表、现金借还款收支单据、库存商品盘存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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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不行的, 《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是会计才能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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