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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

2024-11-20 14:55:14财税干货

关于个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小编发现有很多朋友都不太明白,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指的是纳税人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后的余额。今天就由小编就来给各位小伙伴具体讲一讲个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

个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如下: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生产经营收入:是指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二)财产转让收入:是指纳税人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

(三)利息收入:是指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四)租赁收入:是指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五)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六)股息收入:是指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利、红利收入。

(七)其他收入:是指上述各项收入之外的一切收入。

二、不予扣除的项目:

(一)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

(二)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不得直接扣除的纳税人购置或者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费用。无形资产的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准予扣除。

(三)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企业纳税人生产、经营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相关损失。

(四)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是指企业纳税人违反了税收的相关法规,从而被惩处的滞纳金、罚金。

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五)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有赔偿的部分:是指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后,因为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从而由相关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

(六)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企业的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但是纳税人的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不得扣除。

(七)各种赞助支出:是指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无关的各项支出,如担保支出、回扣支出、风险投资准备金支出等。

以上的内容就是小编对于个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相关问题的详细讲解,如果您仍有疑惑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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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

答疑解惑

  • Q: 都有什么票据可以用来做账?

    A: 发票、银行单据、工资表、现金借还款收支单据、库存商品盘存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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