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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023-04-29 10:19:44财税干货

自2015年7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为了帮助到大家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今天一起来跟小编看看有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有哪些。

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时,可以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来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来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本公告所称的再生资源指的是: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这些资源已经丧失了原来的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但是经过回收、加工处理后,可以使这些资源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其中加工处理仅限于清洗、挑选、破碎、切割、拆解、打包等。改变再生资源密度、湿度、长度、粗细、软硬等物理性状的简单加工。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二)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规定办理,并依法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纳税人办理废旧汽车回收业务,须满足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废旧汽车回收业务管理规定,并取得废旧汽车回收和拆解单位的资格证明。

3.除有害垃圾及废旧机动车以外,其他能回收利用的公司,均须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布的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向市场主体登记,并办理循环利用公司登记手续。

(三)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给予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纳税人财政返还、奖补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目录》2.15项中“污水处理厂排放水,工业废水(矿山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过滤)液等”,5.1项中“垃圾处理、污泥处置服务”,5.2项中“污水处理服务”,应按本公告第“三”项中所列的“增值税”需要按“增值税”全额退还,或按“增值税”免税;从选择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得更改。选择享受免征优惠应当符合本公告第“三”项中的有关要求,并符合《目录》中所列的技术标准,符合相应条件并保留相应材料。

上述就是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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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

  • Q: 都有什么票据可以用来做账?

    A: 发票、银行单据、工资表、现金借还款收支单据、库存商品盘存表等。
  • Q: 我可以不请会计,自己做账吗?

    A: 不行的, 《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是会计才能做账。
  • Q: 每月产生的票据怎么给到你们呢,可以上门来取吗?

    A: 我们不提供上门取票服务,当月产生的票据需要您在30号前寄送到我司,会计收到后进行账务处理。
  • Q: 记账的会计都是专职的吗?

    A: 是的,我们的会计团队都是平均从业经验在4年以上的,深知各行各业的财务处理,绝对资深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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