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总监的报酬怎么做能降低个人税
2023-03-23 08:59:46财税干货
公司新招的营销总监(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交纳社保)只拿业务合同额*百分之20(含营销费用),不在公司报销其他任何费用。这个咱们要怎么处理?悉数薪酬收入那个税太高了,怎么进行个人税处理才干下降税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个人税的一些内容。
营销总监的报酬如何处理才能降低个人税?
依照税法规则,该营销总监获得的酬劳,不能依照“薪酬薪水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而是应该依照“运营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
依照描绘,贵公司的营销总监获得合同额20%的提成(含营销费用),可是不在公司报销其他任何费用,两边这个协议实际上现已构成了“承揽运营”,即贵公司将营销业务承揽给了该营销总监。
关于“运营所得”应交税所得额,应由运营收入减去运营开销得出,如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相同,可是个人承揽运营多数是无法树立完好而完善的账簿等,依照现有税法规则,没有树立账簿的能够核定征收。
1.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获得的所得;
2.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揽运营、承租运营以及转包、转租获得的所得;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出产、运营的所得,个体工商户从事出产、运营活动获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出产、运营活动获得的所得。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则,运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量累进税率。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则,“运营所得”不再个人所得税扣缴范围内,因而,您们企业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而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交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二、获得运营所得的交税申报”规则: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揽承租运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出产、运营活动的个人获得运营所得,包含以下景象:
(一)个体工商户从事出产、运营活动获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出产、运营的所得;
(二)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获得的所得;
(三)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揽运营、承租运营以及转包、转租获得的所得;
(四)个人从事其他出产、运营活动获得的所得。
交税人获得运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交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运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预交交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运营所得交税申报表(A表)》。在获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运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运营所得交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获得运营所得的,挑选向其间一处运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运营所得交税申报表(C表)》。
因而,作为企业的财务人员应提示营销总监个人先到税务局去处理承揽者运营个人的暂时税务挂号或依照当地主管税务局要求处理税务挂号,然后依照主管税务局核定的月度或季度预缴期限准时预缴,有主管税务局确定是核定征收仍是查账征收的方法,年度终了按规则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以上就是个人税的所有内容了,希望大家看完之后能够有所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