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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减免优惠政策有哪些

2022-10-01 09:34:27新闻资讯

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简称“残疾保险基金”,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保障残疾人权利和就业而未能安排残疾人就业而缴纳的基金。那么残保金减免优惠政策有哪些呢?接下来,我就讲讲残保金减免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


残保金减免优惠政策主要如下:


一、减免


(一)暂免征收小微企业:


自工商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且在职员工少于30人(含30人)的企业免征保障金。


(二)分级减税: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1%以上(含)但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比例的,按应缴费用的50%三年内征收; 1% 以下应在三年内按应付金额的 90% 征收。


(三)征收标准上限: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的征收标准上限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两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二、延期支付优惠


发生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减免、缓缴保障金。


办理年审时,应当向负责本单位年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申请时,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书面申请报告、重大经济损失相关证明、单位审计报告、会计年度报告等相关资料。


但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缴纳金额,申请延期缴纳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为不超过 6 个月。


三、伤残保险基金的征收期限


以广东为例,用人单位应在2021年8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当地为准。


注:对每年一次性缴纳保障金压力较大的用人单位,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季度申报缴纳保障金。


残保金减免优惠政策


我们再来看一下伤残保险基金的四大变化:


一、分级收藏


伤残保险基金征收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级征收。雇主为残疾人安排就业率超过1%(含)但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金额的50%征收;不足1%的,三年内征收应缴金额的90%。


二、小微企业伤残保险暂免征缴


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伤残保险。


三、明确社会平均工资口径


伤残保险的征收标准上限仍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社会平均工资口径是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加权平均工资。


四、确定就业形式按比例安排是合理的。


用人单位依法通过劳务派遣接受本单位残疾人就业的,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将其纳入残疾人就业人数审核,加强动态监测。


以上就是残保金减免优惠政策的2所有内容了,希望大家能够对这些内容有深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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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

  • Q: 都有什么票据可以用来做账?

    A: 发票、银行单据、工资表、现金借还款收支单据、库存商品盘存表等。
  • Q: 我可以不请会计,自己做账吗?

    A: 不行的, 《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是会计才能做账。
  • Q: 每月产生的票据怎么给到你们呢,可以上门来取吗?

    A: 我们不提供上门取票服务,当月产生的票据需要您在30号前寄送到我司,会计收到后进行账务处理。
  • Q: 记账的会计都是专职的吗?

    A: 是的,我们的会计团队都是平均从业经验在4年以上的,深知各行各业的财务处理,绝对资深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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