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的税务处理注意事项
2022-04-28 08:50:15新闻资讯
公司在成立的时候会上税、在经营的时候也要上税,那么公司不做了会不会上税呢、公司不做了是否要注销、公司注销的税务处理是怎样呢,在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小编整理了公司注销的税务处理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企业注销一般源于以下原因:
(一)依据法定事由解散注销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解散的五种原因包括:
(1) 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 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定解散
(3) 因公司合并或分立而解散;
(4) 受到惩罚并被命令解散
(5) 管理不善的,股东应当请求法院裁定解散。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解散时应组织清算组对解散企业进行清算并且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二)依据特定事项解散注销:那就是企业破产、企业重组。

企业注销后不再存续因此其原来持有的资产必须进行销售转让,或者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对资产采用不同的处置方式其税收政策的适用也不尽相同:
(一)销售或分配被注销企业的财产
1.直接销售或转让:企业注销前对其持有的资产直接对外销售、转让,应当按照正常销售货物、销售不动产或转让无形资产缴纳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转让不动产的购买方还应依法缴纳契税。
2.将注销企业的资产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都规定,纳税人将其资产用于利润分配,即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应当视同销售进行税务处理。
但是《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因此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时将本企业的财产转归投资人的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不征收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和契税但投资人将接收的资产再出售应照章纳税。
(二)公司注销的税务处理按企业重组业务进行流转税及契税处理
1、增值税、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属于增值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其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2、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1) 公司合并原投资主体承续的对其合并后的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 公司分立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3)企业破产以房屋、土地抵偿债务免征契税;破产企业向非债权人转让不动产以及国有集体企业整体出售,受让企业(或个人)安置职工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免征或减半征收契税。
(三)按企业重组进行所得税处理
1.文件适用
59号文件将企业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分为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一般性税务处理是指按照公允价值计算转出资产负债的处置损益并按公允价值作为受让方接收的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特殊性税务处理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计税基础。
2. 纳税年度和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一个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公司注销的税务处理方法相关介绍了,如果有需要进行税务处理的朋友也可以委托我们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