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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零售许可证注销条件是什么

2021-05-28 08:47:12财税干货

烟草零售许可证注销条件是什么? 如何去注销呢? 不用着急,小编已经了解清楚了烟草零售许可证的注销流程了,今天就来分享给大家,希望这篇文章能对你们有所帮助。

下面是注销烟草零售许可证的详细流程:


    烟草零售许可证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注销是基于特定事实的出现或被许可人的主动申请,由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法定条件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公告其无效并进行登记的行为。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注销类型分为申请注销和强制注销。

原持证人按规定提出歇业申请,主动放弃烟草零售业务经营资格的,原许可证审批机关应当注销许可证。

原许可证审批机关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职权注销持证人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或延续申请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不予延续的;

发生下列情形,

持证人或利害关系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歇业申请的;

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自然人,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因不可抗力导致经营主体无法继续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业务的;

登记事项发生改变后,持证人未按照本规定提出变更申请,自收到责令变更许可证通知书30日内仍拒绝变更的;

停止经营业务1年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或办理了停业手续、停业期届满后未申请恢复营业的,经发证机关公告3个月后未申请歇业或申请恢复营业的;

扩展资料

第五十条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7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停业申请,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向发证机关提出恢复营业的申请。    

第五十一条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1年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3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五十二条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视同歇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收回其烟草专卖许可证。

那么以上便是烟草零售许可证注销条件的详细说明了,希望能帮助大家,若有需要可登入悟空财税官网进行详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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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零售许可证注销条件是什么

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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