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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所需材料是什么

2021-05-27 08:51:33百科全书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那么,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下面,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所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建筑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现场踏看)

5、中标通知书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7、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可与《规划许可证》同时办理)

8、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9、银行资金到位证明或保函

10、计划文件

11、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监理合同登记表、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新材、散泥缴纳发票等)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接下来,小编再为大家介绍一下怎么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需要注意,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后必须按期开工,不能延期。

(1)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2)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3)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所需材料”相关内容的详细讲解,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的话,欢迎咨询“悟空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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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所需材料是什么

答疑解惑

  • Q: 都有什么票据可以用来做账?

    A: 发票、银行单据、工资表、现金借还款收支单据、库存商品盘存表等。
  • Q: 我可以不请会计,自己做账吗?

    A: 不行的, 《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是会计才能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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