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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诈骗的法律规定

2021-05-25 09:23:13新闻资讯

小编发现在生活中大部分的人对于做保险行业的评价都是有好有坏的,因为确实我们经常会在新闻上看见各种保险代理诈骗事件,所以我们自然而言会有一些担心。那我国对这类保险代理诈骗的案件是如何处罚的呢?会有怎样的法律规定?下面小编就来和大家科普一下吧!

保险诈骗罪是指通过非法手段为了获取保险金,违反了保险法规,主要是通过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较大金额的保险金的行为。“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违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者将不合格的标的伪称为合格的标的,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的行为。


保险代理诈骗


保险代理诈骗如何处罚?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都是保险业发展的产物,具有较系统的保险知识,在为保险人拓展保险业务和帮助投保人选择保险人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个行业的竞争是十分激烈的。为了适应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需要,促进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队伍的健康发展,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利益,《保险法》规定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经纪业务时,没有履行法定义务的,并且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行为是应该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保险代理人或者保险经纪人在他们的业务中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而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欺骗行为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会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吊销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经纪业务许可证。

2、刑事责任。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如果为了获取利益而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欺骗,情节严重的是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会追究其刑事责任,构成保险诈骗罪的会依照刑法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处罚;构成贪污罪的也会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的规定处罚。

观看了上述小编关于保险代理诈骗的相关信息,相信大家对这类诈骗事件的处罚措施有力一定的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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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诈骗的法律规定

答疑解惑

  • Q: 都有什么票据可以用来做账?

    A: 发票、银行单据、工资表、现金借还款收支单据、库存商品盘存表等。
  • Q: 我可以不请会计,自己做账吗?

    A: 不行的, 《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必须是会计才能做账。
  • Q: 每月产生的票据怎么给到你们呢,可以上门来取吗?

    A: 我们不提供上门取票服务,当月产生的票据需要您在30号前寄送到我司,会计收到后进行账务处理。
  • Q: 记账的会计都是专职的吗?

    A: 是的,我们的会计团队都是平均从业经验在4年以上的,深知各行各业的财务处理,绝对资深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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