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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分公司注册需要如何办理

2021-04-12 11:35:18百科全书

异地经营不需要在当地注册登记,只要凭本公司所在税务局开出的外出经营证明,到异地税务局办理营业纳税相关事项就可以。企业所得税在原公司所在地税务局交纳。异地分公司则必须在异地办理营业执照登记、税务登记。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要作为独立的主体进行纳税申报。一般情况下,分公司都是以独立核算形式成立。异地分公司和母公司可以作为独立的主体进行报税,但前提分公司必须是独立核算性质的。

如何申请异地分公司?申请异地的分公司设立登记应先办理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手续,请参看相应的《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

(一)分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指定(委托)书》;

3、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5、《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6、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提请注意:分公司的一个经营范围不得去超出公司的一个经营范围。


异地分公司


(二)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的变更的一个事项填妥相应的一个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的一个正、副本;

4、变更下列的这样一个事项的,还得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分公司名称:(1)涉及公司名称变更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名称和变更证明及加盖公司公章的一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变更经营范围:(1)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3)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提请注意: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去提交变更后的一个许可文件。

(三)分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因未参加年检的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一个分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时,应一并的去办理解除该负责人警示的限制手续。提交文件、证件如下: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注销原因应该注明一个“因未参加年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一个办理注销登记。申请解除负责人×××的这样一个警示限制”;

2、公司出具的对分公司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税款、职工工资完结情况的说明;

3、《指定(委托)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其他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因执照丢失、损毁申请补发执照:1、《指定(委托)书》;2、负责人签署的情况说明;3、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载执照挂失作废声明的报样;4、《增(减、补)证照申请表》。

申请增发执照副本: 1、《指定(委托)书》;2、《增(减、补)证照申请表》;3、原《营业执照》副本。

特别提请注意: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了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了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的一个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一个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公司注册程序三大项

1.分公司设立登记,如分公司的名称中不单独的去使用一个字号,可不履行该名称的一个预先登记程序;单独使用字号,应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

2.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公司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表式(3))

(4)指定(委托)证明;(表式(4))

(5)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设立分公司,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3)《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4) 《指定(委托)书》。

《指定(委托)书》 填表须知(适用分公司设立登记)

分公司设立登记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如果说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一个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以上就是异地分公司注册需要如何办理的一些流程和需要准备的一些资料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在评论区留言交流哦,期待你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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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分公司注册需要如何办理

答疑解惑

  • Q: 都有什么票据可以用来做账?

    A: 发票、银行单据、工资表、现金借还款收支单据、库存商品盘存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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