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申报截止时间
2021-04-08 14:52:14财税干货
出口退税需要在规定时间进行申报,如果没有在申报期内完成申报,以后申报期内只要单证齐、信息齐申报即可申报。接下来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关于出口退税的申报情况吧。
1、出口退税申报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零税率应税服务为财务作销售收入之日)次月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免税申报。
2、免税申报期限:
(1)符合退税政策,可以申报退税,企业自愿改为免税处理,没有期限限制。
(2)该商品本身是不退税商品,适用免税政策(具体可以在商品码库查询,退税率为0的商品,看特殊商品标识如果为2就是免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的规定,第九条,应在出口或销售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
(3)出口企业已确定无法收汇且不属于可办理不能收汇手续情形的出口货物,应在确定的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办理增值税免税申报手续。
3、征税申报期限:
(1)符合退税政策,可以申报退税,企业自愿改为征税处理,没有期限限制。
(2)该商品本身是不退税商品,适用免税政策(具体可以在商品码库查询,退税率为0的商品,看特殊商品标识如果为1就是征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的规定,适用于增值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报缴纳增值税,按内销货物缴纳增值税的统一执行。应该按规定在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4、收汇时间限制:
企业2021年出口并已在申报期限前已申报的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仍须按照现行规定在2022年4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汇。在期限内不能收汇的,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规定的,申请办理不能收汇申报手续,可以视同收汇。对于前期没有申报退税,没有收汇的业务,根据财税2020年第2号,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才能办理退(免)税申报。
5、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年度核销期限:2020年度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年度核销,按规定在2021年4月申报期前办理。如果没有核销暂时不能申报退税,待核销完成后再申报退税。
6、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9号的规定,从事外来材料加工委托的出口企业方,应当在海关办结核销手续的第二年5月15日前,办理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按照财税2020年2号公告规定,不再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7、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开具时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相关规定,从事外来材料加工委托的出口企业方,在取得加工费的普票后,应在普通发票开具之日起至次月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
8、委托出口货物证明时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的规定,委托出口的货物按规定需办理《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的,委托方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3月15日前。
9、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的规定,需要出口的物品,受托方需要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4月15日前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将该证明转交给委托方。 财税2020年第2号实施后 ,出口的企业主没有在报关出口之日起至第二年4月15日前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可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后继续申请开具。
10、出口货物单证备案时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的规定,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按规定进行票据存档。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出口退税申报截止时间的情况整理,以后有关于退税申报时间的新规定出来的话小编也会及时更新的。